【学法促团结】西宁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

来源:西宁民宗
2026-09-24 15:04

在全国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到来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地见效,9月22日,西宁市召开专题宣讲会,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焦永财主持,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县区相关负责同志140余人参加。会议旨在引导全市上下深刻领会法律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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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会邀请省委专题宣讲团成员、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白佩君授课。白佩君围绕法律产生的时代意义、主要内容、国内外民族领域风险及风险防范四个方面,结合立法背景、核心要义、重点条款和典型实践案例进行系统解读,深入阐释法律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规范民族事务治理、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中的关键作用。宣讲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既讲清法律精神又指明落实路径。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宣讲主题鲜明、阐释透彻、指导性强,进一步深化了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的理解把握,增强了学习宣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下一步抓好贯彻落实奠定了坚实思想基础。

会议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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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民族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大法治举措。该法不是一般性业务法规,而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转化为国家意志的制度成果,是新时代民族工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是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本遵循和法治保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学法作为增强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的硬任务,切实增强自觉性、主动性。

 会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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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以学铸魂强根基。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融入日常、常学常新,组织党员干部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二要以宣聚力浓氛围。组建市县两级宣讲队伍,分层分类开展对象化、互动化宣讲,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十进”活动,创新线上线下宣传方式,结合宣传月、法治日开展集中宣传,挖掘典型以案释法。三要以法赋能提质效。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将法律要求融入全市民族工作各领域、业务工作全过程,依托“石榴籽家园”和全科网格推动民族事务纳入基层治理,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在互嵌式社区建设、示范创建、公共服务中做好政策与法律衔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经得起群众评判、经得起法律检验。

下一步,西宁市将以此次宣讲会为契机,持续掀起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热潮,深化宣传成效,延伸宣传触角,推动法治理念下沉基层、入脑入心,以法治赋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西宁样板,推动全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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